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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准生证”占道 公益广告照样“下岗”

  • 发布日期:2006-11-20 浏览次数511

 

  在工人的一阵敲打声中,共有17个未经批准设置的灯箱广告在昨天“下岗”。 记者高鹤涛 实习生 黎湛钧 摄
  从昨日起,农林下路33块灯箱广告,因违章占道要在两天内“下岗”。其中一块无证占道的公益广告也照拆不误。

  现场直击:

  “蜘蛛人” 撕下违章广告

  昨日下午,记者在农林下路看到,一名“蜘蛛人”从天而降,一点点撕扯东山锦轩现代城外墙上的大幅彩色户外广告,对面大楼上拉挂的各种广告纷纷落地。在工人们的一阵敲打声中,路边的一个不锈钢灯箱广告被卸下,一共有17个未经批准设置的灯箱广告都要在昨天“下岗”。其中一个灯箱里,张贴的是东山交警大队的宣传资料,没有张贴商业广告。

  “蜘蛛人”撕扯广告引起不少市民围观,一位年轻男士掏出手机,拍下了这个场景。

  城管说法:

  6年未办占道许可证

  在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昨日起,越秀区城管办、城管大队、街道、派出所、环卫、工商六部门联合行动,清理农林下路的违章广告。他表示,这些灯箱广告在农林下路已经竖立了6年,只经过了工商部门审批,没有市政建设部门颁发的占道许可证。根据规定,在重要商业地段,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户外广告还要经过规划部门审批,而昨日商场门前、外墙被清拆的广告都是没有经过审批的“黑广告”。那么,宣传交警大队的公益广告为何也要拆除?“即使是公益广告,也要办好手续,否则都属违章,照拆不误。”

  没有“准生证”就是“黑广告”

  据了解,户外商业广告由哪些部门管,广告牌出街要过几关?不少业主和市民都蒙查查。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户外广告属临时构筑物,须有规划方面的《户外广告设置证》和工商管理方面的《户外广告发布证》,前者两年一审,后者三月一审,任何一关通不过,就要撤牌走人。灯箱广告如果占用道路,还要市政建设部门颁发的占道许可证。没有这些“准生证”,都是“黑广告”。此外,政府还有权根据城建需要,无条件拆除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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