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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挂户外广告最高罚500元 欢迎市民举报

  • 发布日期:2007-01-11 浏览次数403
“×××地铁上盖优质物业”、“×××压轴新作”……在很多在建楼盘或商场的墙体外立面上,市民经常可以看到类似内容的大幅临时广告。但是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市容环卫局了解到,由于未经市容环卫审批,这类商业性的户外拉挂的临时性宣传横幅,绝大多数都属于违规张挂的。昨天上午,市容环卫局特别联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量,对全市一些横幅等乱拉挂现象比较严重的地段,进行了现场执法整治。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在天河路与天河东路交界处的丰兴广场(颐高数码广场)前看到,六七个大幅的横额广告基本占据了半个楼面。

  市环卫局市容处副处长石强告诉记者,该数码广场楼面上张挂的这些横幅广告,都没有经过市容环卫审批,属于违法乱拉挂的行为。随后,现场执法的广州市城管支队直属三大队的王队长也向该数码城负责人送达了《询问调查通知书》和《整改通知书》,责令他们在下午2时以前,自行拆除上述违规张挂的广告横幅。否则的话,将由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强制拆除,并按照每宗200~5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石强表示,今年元旦新施行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在户外临时性横幅的审批上更加严格。其中,包括房地产、商场等单位在户外临时拉挂商业性横幅宣传品的申请,一般都不再予以批准。违者最高可处以500元的罚款。市民发现类似行为,可拨打电话81083331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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