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清远日报》连续发表了《力争城市管理不丢一分》和《人人参与管理,共建文明城市———给全体市民的一封信》的报道,本人读后感受颇深。今天,撰写这文稿,算是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提个建议吧!据我前一段时间观察,市区的户外广告牌,概括起来有五个字:“泛、多、杂、乱、低”。泛是牌子滋生泛滥。特别是花坛、花基、绿化带,马路、街道中心及拐弯处大小广告牌比比皆是,可谓“琳琅满目”;多是上述地方各处均有四、五个以上,尤以连江西路、小市花坛、北江一、二路交界处、鹿鸣路口等地为突出,有的绿化带宽约1米、长数米,但却竖广告牌多个,整个市区乱竖挂的广告牌数量不少;杂是广告牌名堂复杂,较常见的有医疗、饮食、娱乐、电器等五花八门;乱是“海陆空”皆有,杂乱无章。挂在灯柱的、树上的,竖在地上的、插在河边的、贴在墙上的,乱七八槽;低是牌子表达方式水平低。许多乱竖挂的广告牌大小不一、高低不一、粗制滥造,极不美观、不规范,有的还写错别字。
“泛、多、杂、乱、低”的广告牌,对人民生活与自然生态环境等都极不和谐,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就花坛、绿化带这样简单的事例而言,它是绿化、美化城市一大亮点之一,但众多乱七八糟的广告牌竖立于此,岂不是喧宾夺主了吗?为此建议:一、请有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坚持把清拆乱竖挂贴广告牌作为建设文明城市的重要一环来抓;二、结合当前城市管理纠正“六乱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清查、拆除突击行动,把所有属于“泛、多、杂、乱、低”的广告牌拆除,一个不漏(不影响市容市貌的除外);三、建立健全户外广告牌报批规章制度。各有关部门、个人需要在公共场所竖挂贴广告牌的,须经城监、交警、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杜绝乱竖挂贴广告行为;四、加强巡逻和执法力度,订立奖罚条款。对敢于举报乱竖挂贴广告牌有功者给予奖励,对胆敢乱竖挂贴行为的部门和个人,按情节对其处理或罚款,绝不手软。只有这样才能巩固美化市容市貌治理工作的各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