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地广电部门纷纷上书,要求国家广电总局对IPTV业务有所限制,他们要求:IPTV不能包括广播(直播)电视,点播内容须经审批,经营主体要明确,即牌照拥有者在各地的经营不能由电信运营商出面。业内人士分析,各地广电部门的做法实际是对电信运营商的一种打压行为,广电准备投资500亿元对有线电视进行双向改造,在这期间,试图拖延IPTV的发展时间。另外,广电内部由于台网分离,电信运营商往往直接从电视台购买节目,这也直接影响到广电运营商的利益。
联合上书打压电信运营商
IPTV在国内发展之初,就一直受到各地广电部门的抵制,泉州、哈尔滨、北京等地的IPTV被叫停,已经让电信在发展IPTV新业务上困难重重,当今年1-4月IPTV在全国发展势头如火如荼之时,各地广电部门联合上书国家广电总局,要求对现在的IPTV业务有所限制。
广电部门由单一抵制到联合上书,赛迪顾问IPTV分析师李燕风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IPTV开始从试点过渡到大面积开展业务使各地有线运营商感到恐慌的同时,广电准备投资500亿元对有线电视进行双向改造,试图在这期间拖延IPTV的发展是其真正的动机。”
各地广电部门此次把限制IPTV发展的焦点集中在三个问题上:IPTV就是IPTV,不能包括广播(直播)电视,这样IPTV就不具备数字电视的可替代性;点播内容须经审批,把IPTV里的点播内容等同于原先宾馆的VOD运营商来管理,这样就有了内容监管的政策依据;经营主体要明确,即上海文广作为牌照拥有者在各地的经营不能由电信或网通出面,也就是说谁的牌照谁跟用户签协议,谁收钱。
“这实际是广电部门打压电信运营商的一种行为。”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工程师汪卫国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在有线电视双向改造还没有起来的情况下,IPTV在视频上的功能就成为数字电视最直接的竞争对手,IPTV本身就含有直播、点播、时移等内容,如果把直播拿掉,IPTV就失去了‘TV’这项功能,只有点播。而点播内容须经审批远不明确,究竟是点播权限需要审批,还是对合法审批的内容到点播栏后还要经过审批都没最后定论。按照限制内容的第三点,电信又将面临二次落地的难题。”
欲把IPTV纳入广电体系
一直以来,各地广电部门都靠传统的视频业务生存,当另一种以视频为主的传输载体——IPTV出现时,广电部门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恐慌。国家广电总局副总工程师杜百川曾在公开场合明确表示,目前任何一个电信运营商都能和牌照拥有者进行合作,在全国做原来广电的主营电视业务,但目前任何一个广播电视运营机构即使是与电信部门合作也不能做全国性的电信主营业务。客观上说明了电信业务的政策和技术壁垒远大于目前的广播电视。
另外,广电内部由于台网分离,电信运营商往往直接从电视台购买节目,在目前IPTV与数字电视在视频领域的竞争态势下,这直接影响到广电运营商的利益。但面对国家三网融合的发展政策,IPTV的发展势不可挡,这也让广电对于IPTV的态度有了新的转变。
在今年“CCBN十五周年风采”会上,杜百川表示,在2008年奥运会之前,具有3G、数字电视、IPTV等关键词的项目铁定会亮相奥运举办城市。
“IPTV是一种新技术,国家广电总局已明确指出IPTV将作为新媒体来发展。”UT斯达康深圳研发中心副总经理简志敏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从广电内部规划来看,IPTV被当作一种更高形式的数字电视。”
“很明显,广电已经把IPTV纳入到数字电视发展内容的总体战略中。”李燕风表示,广电通过对内容上的审核权,欲进一步占据IPTV主导地位。
电信主导IPTV是方向
当记者采访IPTV牌照拥有者上海文广百视通时,究竟如何平衡电信和广电之间的关系,虽然并没有得到答复,但从目前上海文广与电信合作的方式中可窥见一斑。
目前,IPTV牌照全部归属于广电部门,电信运营商只能通过合作的方式曲线落地。在“上海模式”中,上海文广和电信运营商在合作上存在明确的分工——上海文广主要负责的是内容集成、管理、播控、用户终端等环节,电信运营商主要是负责IPTV内容的传输,包括EPG流媒体缓存、内容流媒体缓存与分发、IPTV认证代理、用户计费、用户收费等。上海文广的内容集成平台与电信运营商的传输和后台业务管理系统相对接,双方为用户提供包括内容、账务等方面的综合服务。
“这很好地解决了两者之间的冲突和利益分配的争夺。如果仅依靠广电和电信自身努力,将难以调和二者冲突,最可行的应该是有一个第三方运营机构来做资源整合,也就是形成内容+运营+网络的模式。另外,两家采用合资公司的方式也不失为一种解决方法。”李燕风表示。
对于电信发展IPTV业务,直播并不是电信运营商在IPTV淘金的内容,开展高端业务才是其真正的目的。
易观国际认为,广电和电信的纷争是由IPTV兼具宽带和电视业务的特点和政策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