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江岸区门面招牌新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下列条件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DFHTC2011319
二、招标范围:门面招牌制作及安装
标段号 |
解放大道(不含三阳路4个角) |
1包 |
黄石路—球场街 |
香港路—江汉北路 | |
2包 |
江汉路—黄石路 |
球场街—三阳路 | |
3包 |
三阳路—黄浦大街 |
4包 |
黄浦大街——澳门路 |
澳门路—香港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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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大道 |
5包 |
俊才路—黄孝河路(南侧) |
6包 |
俊才路—黄孝河路(北侧) |
三眼桥—俊才路(两侧) | |
7包 |
建设大道(不含江大路路口) |
8包 |
解放公园南路(不含中山大道口)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投标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
(6)投标人须具有广告发布制作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或在汉备案登记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拟派的电气、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操作证书(以上专业人员不得少于3人);
(8)投标人近三年内(2008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能提供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
(9)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09、10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0)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内(2008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每个投标人只能投1个包,不允许重复报名。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4月14日起至4月20日,每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六、招标文件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人民币伍拾元整;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6日9:3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1年5月6日9:30(北京时间)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1521145 传真:010-88111472
项目详情请登录www.china-bid.com.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