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湖南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品牌文化产品设计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人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88号
三、项目实施地址:长沙市火星开发区七片,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210号,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
四、招标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品牌文化产品设计咨询项目
五、招标编号:HNZYZB2012047
六、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实施周期:2013年1月-2013年12月,招标人保留调整项目实施周期的权利。
2、技术规范及要求:具体内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范和要求》。
七、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是近年来向国内知名品牌(企业)提供广告和品牌咨询服务的广告或管理咨询企业;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能力;具有完善的服务机构、设备设施和人员。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年审合格,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
2、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须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近二年(2010-2011)具有向国内知名品牌(企业)提供与本项目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2个(含)以上,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原件验证。
5、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无不良记录。
6、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和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7、投标人提供近二年(2010-2011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8、投标人提供的设计作品使用了第三方公司或个人的影音、文字、图片等资料的,投标人须取得了版权所有人的授权使用文件或预授权使用文件,该授权使用文件或预授权使用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使用期限、使用范围(卷烟产品买赠、促销等)等。预授权使用文件的内容还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版权所有人即出具正式授权使用文件。
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10、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近三年内,没有司法机关或纪律检查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11、投标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仍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供招标人验证: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近两年(2010-2011年)承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原件2个以上(含2个),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
5、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6、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的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和账号。
8、投标人近两年(2010-2011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原件。
9、投标人提供的设计作品使用了第三方公司或个人的影音、文字、图片等资料的,投标人提供版权所有人开具的授权使用文件或预授权使用文件。
10、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止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的近三年内,没有司法机关或纪律检查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12、投标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仍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承诺书原件。
13、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原件。
九、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2012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每天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要求:
(1)投标人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填写投标报名表。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评标时间: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数量: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12年12月20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0日上午8:3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数量:提交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本,投标文件须密封后提交;投标文件密封材料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以及在开标日和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的说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须逐页编写页码。
投标人提交芙蓉王、白沙品牌文化产品设计样稿(样品)1-2份,材质说明、工艺制作说明、内容说明各1份,须密封后提交。设计样稿、材质说明、工艺制作说明、内容说明须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
各项设计样稿(样品)密封材料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
2、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0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3、评标时间:2012年12月20日
6、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十二、因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视同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顺序,依次选择排名在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且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十三、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6245628 传真:010-52725496
项目详情请登录 www.china-bid.com.cn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