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负责实施的招商中心屋顶发光字装饰工程已经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城市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招商中心屋顶铝格栅装饰工程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2、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2) 招标规模:工程造价约46万元。
(3) 要求工期:为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9月 10 日。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 质量标准:合格。
(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本次工程施工招标共为一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招商中心屋顶发光字装饰工程的制作、安装、检测验收及质量保证等施工工作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三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不少于四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 2013年1月— 2013年 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原件,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原件,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转让与分包。
(6)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报名时间自2013年8月19日 8:30 时至2013年8月23日18:00时。请授权委托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3年8月15日 8:30 时至2013年8月21日18:00时(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8、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9、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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