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沈城公共事业的不断发展,公交车上开始出现了电视。电视的出现不但优化了公交车的环境,同时也不同程度地为乘客带来了愉悦的心情。可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公交车上安装电视在给乘客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招惹了不少的麻烦,很多乘客对此怨声载道。现象一:安装不播放
家住沈阳市皇姑区的黄女士对记者说,她每天都要乘坐217路公交车上下班。据黄女士讲,217路公交车上安装了电视后,却很少开放。更多的时候电视都像一个“花瓶”似的摆在那里。黄女士认为,一台电视的造价一定不菲,公交车上既然安装了它,就应该让乘车的乘客享受到这种待遇。安装了电视却不播放,是一种浪费行为。
现象二:频繁播广告
市民程小姐说,她近日乘坐一路公交车从铁西区到“大西菜行”站,一上车她就发现,每逢到站前车里的电视都会播放“买电脑像买家电那么方便,上×××网站……”的广告。由于对路段不太熟悉,程小姐每次都仔细聆听着车里的报站声,生怕坐过了站。然而,当公交车实际上已经到了“大西菜行”站并停下来下客时,车内还在播放着广告。由于这条广告起码有几十秒之长,程小姐迟迟听不到究竟到了哪站,她害怕下错了站就没有立即下车。但当广播终于播到“××网站提醒您,‘大西菜行’站到了”的时候,车门已经关闭、车子已经又启动了。程小姐无奈之下只好多坐了一站,在大太阳底下走了半天回头路。
现象三:车内太吵闹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市民对公交车内电视播放的各种广告都报以“比较反感”的态度。近日,记者乘坐多条线路公交车进行了体验。在一辆从沈阳北站开往北三台子的公交车内,除了到站前会播放一个药品的广告外,在行车的间隙也时常播放,而且一放就放上20秒左右,再加上车内乘客的言语声,车内变得异常吵闹。乘车的一位老伯表示,这些公交广告“唠唠叨叨很烦人,有时候连手机响了也听不到”。
市民张先生对记者讲述了前不久发生的倒霉事。前不久,张先生乘坐公交车去朋友家,当时公交车正在播放各种防止扒窃的画面,张先生当时认为播放这样的节目是很有用处的,便聚精会神地看起来。但是当张先生到站准备下车的时候,忽然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公交车上人来人往,想找回手机谈何容易啊。
客运集团:播广告是通行做法
采访中,很多市民认为,乘客付费乘车,公交公司播放商业广告涉嫌扰民,有强迫乘客收听的嫌疑,建议公交公司予以取消。但昨日记者电话联系了沈阳市客运集团的有关部门被告知,利用公交媒体播放广告是时下全国各大城市的通行做法,并不违反相关法规。但他们表示,会对乘客反映的问题加以考虑,尽量减少对乘客的侵扰。
记者采访了一位公交车司机,据这位司机讲,公交车上播放广告,很多乘客都曾表示不满,但是作为司机他无权干涉。其实如果公交车内过于嘈杂也会影响到司机的心情。但这些都是公司的规定,作为司机只有服从。这位司机还对记者透露说,公交车内播放的广告应该都是广告商和公交公司之间的商业合作行为。
工商局:公交车播广告并不违法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乘客中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对公交车上的电视广告表示出了极大的反感,其中主要包括老年人,但大多数人都认为公交电视可以被接受,但希望广告能够越少越好。那么公交车播放广告是否构成扰民呢?能否被叫停?为此,记者采访了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投诉咨询部主任靖晓伏。
靖晓伏认为,公交车上之所以安装了信息传播系统,在方便乘客的同时,也必然存在双赢的目的,那么播放广告就为其自身达到了目的。公交车上播放的主要都是公益广告,这种广告的播放对于乘客来说是非常有益的。按照《广告法》等广告法规规定,除了车身广告、户外广告、烟草广告等3类有特殊要求的广告需要广告发布者到工商部门备案登记外,其他类型的广告,经营者可以自行发布,由工商部门进行事后监管。因此公交车上发布广告只需由其委托发布广告的广告公司审查员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即可。但如果公交车所播放的广告内容有危害社会安定或属虚假广告等问题,工商部门则会介入监管。
至于公交车播放广告扰民的问题,则是环保局管理的范围,乘客可向环保局进行投诉,但目前最好的解决办法只能由客运集团和乘客之间进行协调解决。
编辑:魏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