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吾悦广场金街及商业广告灯箱、屋顶LOGO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业主 成都新城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四川省 成都市
正文内容
一、招标项目:
成都吾悦广场金街及商业广告灯箱、屋顶LOGO工程
二、项目特征:
成都吾悦广场项目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龙工北路以北,是集商业、办公、住宅于一体的大型综合体项目。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20702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 689935.99 平方米。地下室面积207823.83平方米,购物中心面积60012.95平方米,项目地上部分住宅面积 313826.00平方米,商业街面积35467.01平方米,底商面积26976.81平方米,办公面积45829.39平方米。
三、招标所在地: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568号摩根中心32楼
四、招标范围说明:
工期要求:2016年9月15日至2016年11月15日
五、报名条件:
1. 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2. 企业证照齐全、信誉良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件均在有效期内;
3. 近3年内有与房地产行业100强企业合作的经验,能提供2个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供考察;
4. 有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及质量管理制度,有专职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有专职的对接人对接招投标工作及履约期间的协调,对接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员工,相对固定。招标过程中对接人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招标人确认。
5. 具备良好的配合能力,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和工艺要求。
六、报名资料:
1公司简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均要在有效期内,均为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 报名人员有效证明文件,包括名片、身份证复印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等;
3 企业近三年主要相类似工程业绩及相关证明文件;与地产公司有过合作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4 拟派项目经理有效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费记录、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等;
5 企业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获奖和荣誉证书等资料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七、中标原则:
技术标合格,商务标合理低价中标。
八、投标保证金管理和报名秩序的约定
1.投标单位在供应商平台报名,经与甲方确认报名有效后,需在48小时内以网上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保函/保证金,汇款时备注“成都吾悦广场金街及商业广告灯箱、屋顶LOGO工程投标保证金”。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保函/保证金证据原件。
原则上只接受投标保函(限银行开具)或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注明工程名称)
2.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
3.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视为接受招标要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回标截止时间内迟迟不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回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任何形式告知招标人弃标,或者在回标截止时间之际,经招标人多次询问后,方可确认其弃标的行为。招标经办人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以上三种弃标方式一律视为违约,没收全额投标保证金。
4.弃标单位需出具加盖公章的弃标函,说明弃标工程和弃标原因,通过采招平台投递至招标人。
5.报名单位不遵守以上约定者,自本次招标起两年内不得参与新城控股任何项目的招标。
6.供应商报名时需仔细查看招标工程对于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对于扰乱报名平台环境,无报名资质却肆意报名者,招标人将进行记录,凡达到3次以及以上者,列入新城控股供应商管理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与我司任何招标。
7.经招标人审核,投标单位之间存在串标行为的,没收全额投标保证金,且在审核确定之日起2年内不得参与新城控股任何项目的招标。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在投标全过程不得更换投标人名称。
2.一旦中标,严格按照投标时使用的投标人名称作为合同乙方至合同执行结束。
3.中标后,合同中建设单位所支付款项单位、开具抵扣凭证的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应保持一致。
4.对于甲方要求开具相关发票:发票中“收款单位”、“税务登记号”均与乙方名称一致。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赵鑫 1500116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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