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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疫苗、广告纳入药品市场专项整治重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426
   从全国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以及疫苗的流通被确定为2006年我国药品市场整治的重点。2006年,我国将进一步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渠道,严禁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中药饮片;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只能购进中药材,严禁购进中药饮片进行包装后冒充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出厂销售;建立健全市场内部的质量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中药材掺杂使假和非法销售中药饮片的行为。疫苗流通要按照“渠道规范,冷链购销,产品追踪”的原则,确保疫苗流通的质量。严格疫苗经营准入条件,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经营疫苗,严禁使用单位从没有疫苗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疫苗;所有疫苗生产企业销售的疫苗都要做到准确跟踪,严防不合格疫苗流入经营、使用单位;违法生产、经营疫苗行为,疫苗制假、售假行为,将遭到严厉打击。继续开展广告专项治理,治理的重点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夸大药品、医疗器械功能主治,以专家、医生、患者等形象宣传疗效,以“最新、最优”等绝对化的 语言夸大疗效,篡改或使用过期广告批准文号,对保健食品宣传药用功能等违反《药品管理法》和《广告法》的行为。据悉,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办法和标准的修订工作也将完成。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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